首页 / 中心介绍 / 规章制度 /

实验室工作守则


1、凡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衣着整洁,穿戴实验工作服,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,严禁喧哗和吸烟,实验室不允许存放私人物品。

2、实验室不允许私自承接教学计划外实验及课题,计划外实验及课题须经学院主管部门批准后,方可实施。

3、实验室的仪器设备,设专人负责保管和维护,保证仪器的正常使用。使用仪器时,必须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,不按规程操作造成损坏的按维修费用的原价赔偿。仪器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并记录。

4、实验时,实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,对实验事故要及时处理并有详细记录,严重事故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,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。

5、实验结束后,应及时切断电源、气源、水源等。定点回收耗材、药品和试剂,安置实验动物等。及时清洁场地,整理好仪器设备。

6、注意节水,节电,严格遵守安全防火制度,注意用电安全,实验中心设立安全员,负责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并对其负责,若出现严重事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
 

上海交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

生命科学与技术实验教学中心

2014年9月修订


访问量: 7378 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