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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酸、强碱、挥发、腐蚀、有毒试剂药品存放与取用细则
一、 为加强实验教学中心安全管理,中心各实验室的强酸、强碱、易挥发、腐蚀、有毒的试剂药品必须集中统一放置保存于中心4-312房间。
二、 强酸、强碱、易挥发、腐蚀试剂药品放置在通风橱的专用药品柜中,有毒试剂药品放置在专用药品储藏柜中。
三、 放置保存的药品容器都应始终保持清晰的永久标签,以表明内容及潜在危险。
四、 各实验室请按药品柜的各自分区放置,确保锁好,药品柜钥匙请妥善保管,各实验室的试剂药品实行自主管理取用。
五、 未经事先协商,各实验室禁止动用非本实验室分区存放的试剂药品。
六、 因使用需要,试剂药品可以暂时拿回实验室取用,但取用当天必须放置回指定的药品柜。
七、 无关人员禁止进入4-312试剂药品储藏房间,本中心人员每次取用试剂药品离开房间时,确保锁好房间门。
八、 发生药品遗失等事故时,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中心安全员,因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而导致严重后果时,将根据学校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罚。
上海交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
生命科学与技术实验教学中心
2014年9月制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