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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实验守则


一、 学生须穿实验服进入实验室,上课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课,衣冠不整不得进入实验室,不得将与实验课无关的物品带进实验室。
二、 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,保持室内清洁、安静,不准喧哗、打闹和吸烟,不准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及其他杂物。服从授课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。
三、 实验前要认真预习实验讲义或实验指导书,明确实验目的和基本要求,学习实验的原理、方法和步骤,了解有关仪器的性能配置,熟悉其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,并接受教师的检查。
四、 实验开始前应核对自己所用的仪器、器械、切片和试剂等,如有问题立即向指导教师报告,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。
五、 准备工作就绪后,须经指导教师同意方可启用仪器设备进行实验;实验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细心观察,认真记录,不得擅自离开岗位,不得抄袭它组数据,如发现将严肃处理。
六、 实验中注意人身和设备安全,如突发漏电、火警等事故,应沉着冷静、不要惊慌失措,立即切断相应电源、气源,听从教师的指挥疏导或及时报警。
七、 爱护国家财产,不准在不清楚流程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仪器。仪器设备出现不正常现象或损坏时,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。凡属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的,依据维修费用由当事人原价赔偿。如损坏设备不报告者,一经发现将严加处理。
八、 经实验指导教师检查实验结果,确认仪器设备完好后,方可结束实验。实验结束后,必须清理实验台面,物归原处,保持实验台面为实验开始前的状态。最后在相应仪器记录本上签字,由实验教师同意后,方可离开实验室。不得私自带走实验室的任何物品。
九、 值日学生要听从指导教师的安排,负责实验室公共台面和地面的清洁工作, 并关闭实验室的水、电、气、窗和门。
十、 学生需要进入开放实验室做自行设计的实验时,应事先和实验教师联系,报告自己的实验目的、内容和所需实验仪器,经同意后,在实验教师安排的时间内开展。


上海交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
生命科学与技术实验教学中心
2014年9月修订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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